2026年8月2日,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进入可执行阶段。过去两年被合规顾问画在路线图最上面的那些义务,也就是高风险系统的风险管理、技术文档、合格评定,恰恰不是这一天开始生效的。
原因是时间差。2026年7月27日,被称为“Digital Omnibus on AI”的(EU) 2026/1744号条例生效,赶在主要适用日之前几天修改了法案:附件三的高风险义务推迟到2027年12月2日,附件一(嵌入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系统)推迟到2028年8月2日。法案的总体适用日期没有变,仍然是2026年8月2日。这两句话同时成立,而风险正存在于它们之间的时间差里。
8月2日真正生效的是什么
三件事。第一,欧盟委员会通过AI Office获得对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商的调查和处罚权,罚款上限为1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3%。第二,第50条的透明度义务开始可执行。第三,处罚框架全面运转,各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可以对已经生效的条款执法:禁止性做法(比如社会评分)最高罚款3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7%;其他合规义务最高1500万欧元或3%;向公告机构或监管机构提供不准确、不完整、误导性信息则适用更低一档罚款。
禁止性做法和AI素养义务其实从2025年2月2日就已经适用。Omnibus把素养要求放宽了:现在只需要“采取措施支持员工AI素养的发展”,不必保证达到某个具体水平。
第50条几乎涉及每一家公司
从8月2日起,任何提供与人交互系统的一方,都必须让人能识别出这是人工智能,除非语境已经很明显。使用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的,要告知当事人。使用AI生成深度伪造内容,或生成面向公众、涉及普遍利益话题的文本,要明确说明。一家用AI辅助写稿的报纸,正好属于这一范围。
实际范围比很多人想的宽:客服聊天机器人、语音助手、虚拟形象、AI生成的图像和视频、合成音频、AI辅助的编辑内容。有一处例外值得记住:第50条第二款对合成内容打水印的要求,对2026年8月2日前已经投放市场的系统不立即适用,从2026年12月2日起才适用。但面向人的披露,要求现在就开始。
这大概是整部法规里成本最低的一条合规措施。忽视它,在董事会上很难解释。
部署方什么时候变成提供方
上面的执法权不只是给做基础模型的大厂的。在法案下,部署方可能被重新认定为提供方:为满足自身需要对系统做定制、用自己的数据训练或微调、以自己的名义或商标投放市场,都会触发重新认定。对高风险系统做实质性修改也一样。
后果不是换个称呼。重新认定意味着从部署方那套相对轻的义务,进入完整的提供方制度,包括文档、合格评定、执法风险和前面提到的罚款。
现实里这件事在安静且大量地发生。一家银行拿商用模型在自己的客户对话上微调;一家零售商给对话助手贴上自己的品牌;一家软件公司把第三方模型嵌进自己的产品、用自己的品牌卖。每一个都是重新认定的候选,而多数组织里没人问过这个问题。
已经启动的调查
执法不是假设。2026年6月,AI Office启动了第一轮正式调查,针对三类在欧洲市场部署的系统:招聘工具、信用评分、学生监控。这三类的共同点很清楚:它们都在对个人做出决定,或实质性地影响这些决定。
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义务也不是新的:从2025年8月起,模型提供方就要承担对下游的透明度、训练数据版权等义务;超过10^25 FLOPs算力门槛的八个基础模型,已经被要求每月向监管机构提交系统性风险评估。这是持续报告,不是一次性认证。
该做什么
先盘点:把所有在用的AI系统列出来,包括那些没走正式审批就装上的工具,标上所有者和用途。再定角色:法律、IT、合规、审计、风险管理和业务线各自负责什么。然后检查:有没有在用的禁止性做法,定制或贴牌有没有把自己变成提供方。接着披露:聊天机器人、语音助手、AI生成内容,该标的标上。同步做素养培训。高风险的那部分工作从现在开始准备,不要等到2027年12月。
我的判断是:8月2日并不是市场预期中的那道临界线,对多数公司来说,它根本不是临界线。它是开始计算合规成本的日子,而这项成本从2025年2月就开始累积了。